過了期後,就不能申請了!
以上還款計算屬於初步參考數字。
你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訂明的理由,以書面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稅。本文為你解釋有關申請的限期、方法及理由。
申請的限期
你的緩繳暫繳稅申請書必須在以下期間內送交稅務局:
在繳付暫繳稅限期前28天;或
在繳付暫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;
以較遲者為準。
如你的暫繳稅款是分兩期繳交,而你在限期前已繳交了第一期稅款,你仍可申請暫緩繳交第二期的全部或部分稅款,但必須遵守稅務條例訂明的申請限期和理由。
申請方法
你必須以書面提出申請緩繳暫繳稅。你可下載表格IR1121,填妥表格有關部分,然後交回稅務局。
郵寄地址:
稅務局局長
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28487號
傳真號碼: 2519 6896
稅局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。為確保郵遞無誤,請在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。(詳情)
如你是「稅務易」帳戶持有人,可透過「稅務易」就受僱工作入息、業務利潤和物業收入處理電子申請緩繳暫繳稅,並會即時收到申請確認。
香港政府網址
https://www.gov.hk/tc/residents/taxes/taxfiling/object/provisional.htm
*按Mansfield Consulting Ltd 2016-2023全港債務重組成功批核個案市場佔有率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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