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預上嚴重欠款問題,你第一時間想到的是 破產?抑或是 債務重組 (IVA) ?
在做決定前, 當然先要了解兩者的性質和差別:
破產 - 有人會誤以為申請後就不用再還款,但其原意並非如此。申請人的每月入息,在扣除基本生活所需(由破產官或破產委託人定奪)後,仍然要將餘下的尾數作為還款,若破產人持有任何類型的資產,亦必須變現攤分給債權人,直至破產令完結。
雖然破產令完結後,債權人不能再追討欠款,但破產人士在誠信上有了一個缺口,信貸能力及聲譽都會受到嚴重的破壞,亦不能從事某些行業,例如律師、產業代理、銀行業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等職業。對於就業前途會有所限制。
債務重組 (IVA) - 主力解決還款有困難的問題,由代名人(法庭認可的執業會計師)擬定一個輕鬆的還款安排,申請成功後只需要定息定額準時還款。
此舉可避免債務人承受破產的污名!申請人不會受到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,亦不會有破產身份或記錄,而且可保住工作和專業資格,令個人信貸記錄得以回復。
*按Mansfield Consulting Ltd 2016-2023全港債務重組成功批核個案市場佔有率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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